邕城某大学大二学生肖林(化名)上网聊天,爱上了一位比他大20岁的“姐姐”余萍(化名),为一睹“姐姐”芳容,他千里迢迢跑到北京约会。当“姐姐”意识到这场婚外情会导致家庭危机后,毅然结束这场浪漫的“姐弟恋”,不能自拔的肖林频频电话“诉情”,烦不胜烦的“姐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南宁市城北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由“姐弟恋”引发“姐弟怨”官司。
第一幕 网上结缘 赴京相会
去年7月10日晚,肖林在某网站聊天室认识了叫“温情女人”的北京女网友,“温情女人”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第二天两人如约网上见,话题进入了情感领域。肖林不满足于在网上与温情女人聊天,又索要她的手机号码,此后两人在电话里聊得更开心。交谈中,肖林得知对方叫余萍,比他大20岁,心生爱意的他已不计较年龄了。
两人感情日益浓烈,聊天话语也十分“火爆”。当年10月上旬,余萍向肖林发出邀请:“国庆来北京看姐吗?好想见到你啊……”余萍的软语,令肖林激动得当天就买了北上的车票。
10月11日,肖林到达北京。余萍热情地为他安排了住处。当晚下半夜,余萍来到肖林的住所,余萍虽已超过40岁,由于保养得当,看上去风韵犹存,但肖林并不在乎,在“姐姐”亲昵的问候声中,肖林陷入了余萍的温柔中。
在北京的日子,余萍每晚都来陪伴他,“姐姐”的温情令他痴迷不已。几天后,余萍为肖林买了回邕的车票,把他送回了南宁。
第二幕 心生怨恨 电话开骂
当年11月初,余萍为避免家庭危机,向肖林提出分手。陷入二人感情漩涡中的肖林欲罢不能,不同意分手。余萍从此不再上网,肖林不死心,仍频繁给余萍打手机。后来,余萍不耐烦电话骚扰,拒绝接听肖林的电话,肖林又把电话打到了余萍的单位电话,在电话中余萍和肖林发生了冲突,余萍将他的骂声录了下来。肖林也发了一份“余萍不是人”的传真到她的单位。一场“姐弟恋”变成了“姐弟怨”。
肖林的骚扰电话令余萍烦不胜烦,今年3月15日,她一纸诉状将肖林告上法庭,称肖林平均每天约30次打电话到其单位骚扰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工作,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第三幕 姐弟反目 对簿公堂
庭审时,余萍没有出庭,由其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庭上,肖林辩称,他与被告在北京有过男女关系,所以他打电话给原告并不是骚扰电话;原告也多次给他打电话。
原告余萍不承认与肖林有男女关系,认为与被告聊天只是想了解年轻人上网的心理,“我差不多可以做他的妈妈了,我的小孩和他差不多大,会和他越轨吗?”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在网上聊天的内容,不是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而是男女之间暧昧的话题。双方未能正确处理互相之间的情感关系,原、被告对造成本案纠纷均负有责任。被告虽有过激的语言,其行为虽为不妥,但并未对原告造成损害后果,原告的名誉权未受到侵害。
7月23日,城北区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460元的诉讼费由余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