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政府统计处7月22日介绍,在二零零二年香港三万多宗注册婚姻中,有八千多宗婚姻的男女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再婚人士,即大约每四宗婚姻便有一宗有再婚人士。此间有社会学家指,香港离婚人士再婚的日渐普遍,显示人们只是对一段婚姻失去信心,而不是对婚姻制度失去信心。
统计处的资料显示,最近三十年来香港的结婚率变化不大,但离婚率则大为增加。据统计,香港的一般离婚率:按每千名十五岁及以上人口计算,一九七六年为零点二六宗,二零零三年为二点四一宗,增长了八倍多。二零零二年香港初婚男性结婚年龄的中位数是三十点五岁,女性为二十七点六岁;离婚男性再婚年龄的中位数是四十二点六岁,女性为三十五点七岁。
不过,数据显示,再婚在香港变得普遍。在二零零二年的三万一千八百六十九宗注册婚姻中,有八千三百五十四宗婚姻的当事人其中一方或双方属再婚,占总数的百份之二十六点二。而在一九八六年,婚姻当事人其中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只占所有结婚宗数的百份之七点七。
统计处有统计师表示,香港再婚人数不断攀升,是由于每年离婚夫妇数目增加,另外,也显示“女人不好再嫁”等传统婚姻观念已不再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