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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怀孕3月 男有妻室 "月老"牵来一对冤家
 

    女方:他本是已婚男人 男方:她早已怀孕3月 婚介所:我们也是遭戏弄
    7月21日,永州女青年周姣向长沙市妇联投诉,她通过“鹊之桥”婚介所认识的男朋友李钢早已结婚。就在周姣向该婚介所和李钢声讨经济赔偿时,婚介所的负责人则气愤地向记者表示,前来登记时就已怀孕3个月的周姣一开始找的就不是结婚对象,而且李钢在登记时也蓄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婚姻状况,因而,该婚介所正准备起诉二人。原本缔造人间美满的“月老”怎么“牵”来了一对冤家呢?

    单身妈妈欲觅“靠山”

    5年前,年仅20的周姣和衡阳一男子结婚,并育有一女。去年11月17日,小两口因夫妻关系不和经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今年3月份,周姣来长找工作并于11日来到“鹊之桥”婚介所登记。与一般人不同的是,周姣此时已有3个月身孕,并没有人流的意图,所以她希望能找个“好男人”能负担她和孩子今后的生活开销。
    今年39岁的李钢是市邮政系统一员工,3月1日,以离婚男人的身份在该婚介所登记寻友。两人在“红娘”的牵针引线下迅速“情投意合”。3月15日初次见面后,在短短的半个月的时间里,就开始租房同居。

    “对象”竟是已婚男人

    4月中旬,如胶似漆的周姣和李钢俨然以“夫妻”身份出现在亲人和朋友面前,李钢还有意让周姣和他女儿接触欲获得好感。就在周姣真以为李钢是她这辈子依靠的时候,李钢以经济负担太重劝说周姣做人流,并如实告之周姣他其实还没有离婚,和妻子只是分居半年了而已。如雷轰顶的周姣眼看着“好梦”即将破灭,随即开始了又一个“幻想”,也许李钢会离婚后娶她。无奈之下周姣只好去做了人流,然而几天后,李钢向周姣提出分手。
    没有任何收入的周姣怎就甘心如此被“耍”呢?于是开始向李钢和婚介所索要经济赔偿。工作单位、家里、休闲场所,只要李钢出现的地方,周姣就毅然觅迹而去。烦不胜烦的李钢付给周姣9500元现金作为补偿以为可以息事宁人,而此时,李妻竟然与周姣不谋而合,双双向婚介所提出赔偿要求,并一致决定“不让李钢有好日子过”。

    遭戏弄“月老”好尴尬

    该婚介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李钢登记时确实没有出具离婚证明,在承诺尽快补齐的前提下,“红娘”黄某擅自帮其办理了登记手续并介绍给周姣认识,同时也没有及时按照特例向上层反映情况。5月中旬,该所对登记人员进行资料检查时发现这一违规操作并于5月18日将黄作离职处理。
    记者走访数家婚介所发现,按照婚介所正规营业要求,婚介所应该严格审核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其中最重要的是婚姻状况。但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结婚登记只凭身份证即可,因而很多当事人都不愿意配合婚介所的要求。同时,许多市民在民政部门进行婚姻登记后,也没有立即到街道或公安部门更正自己的婚姻状况登记,因而常常出现户口本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尴尬。婚介所也常常被戏弄。

    民政部门正加强规范

    记者随即采访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该负责人介绍,婚介所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仅“鹊之桥”婚介所8年来就已发展了8万多会员。但随着竞争激烈,为争夺业务婚介又开辟了网络、短信等方式,由单一的寻找婚姻对象扩展成朋友关系,这也使双方条件的限制大大放宽,给许多游戏婚姻和恋爱道德观不高的人留有空隙。民政部门目前正在探索婚介所新型管理方式,杜绝诸如此类的闹剧出现。(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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