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结婚两天,丈夫就人间蒸发。一连两三年没有消息,家住武隆的妇女孙某欲解脱这桩奇特的婚姻,法院却不知如何送达开庭通知。武隆县法院昨日受理了这桩离婚案。
2001年8月,家住台湾省台中县太平市的陈某回祖籍武隆老家探亲。探亲中,经人介绍,43岁的陈某认识了27岁的孙某。两人认识后,很快进入热恋,不到一个月,他和她结了婚。
孙某庆幸找了个好丈夫,以后的生活不用愁了。谁知才结婚两天,陈某就对还沉浸在幸福中的孙某称,有要事回台湾处理。8月25日,陈某匆匆离开了武隆。
此后,孙某开始掰着手指计算丈夫的归期。哪想到,这一等就是将近3年。直到昨天,她的台湾丈夫仍是音信杳无。于是,孙某决定和这个“影子”丈夫离婚,寻找新生活。她一纸诉状将“影子”丈夫陈某告到武隆县法院,以陈某不履行夫妻义务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接到孙某的诉状后,专门对此进行研究。该法院法官称,这是他们法院遇到的首例本地妇女与台湾丈夫的离婚案。由于目前大陆还没有和台湾建立司法协助关系,武隆县法院很困惑:他们是否有管辖权?即使受理了此案,又如何将开庭公告送达被告?
为此,武隆县法院请示了上级法院。市三中院确定武隆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可以立案。由于没有与台湾建立司法协助关系,无法委托台湾相关方面代为送达开庭通知,法院决定采取公告形式送达,即把孙某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的信息刊登在《人民法院报》和本市报刊上。
武隆县法院称,如果陈某届时不到庭应诉,法庭只好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