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深夜宾馆遭遇性骚扰
男子写的纸条
7月3日,15岁的苗苗(化名)中考结束后随同父母到兰州来游玩,当天晚上住进了胜利宾馆,说知道在客房还有一位女客人的情况下却遭遇了性骚扰。
我遭遇了性骚扰
7月4日下午,记者在胜利宾馆见到了苗苗及其父母。苗苗告诉记者,他们7月3日晚上11时许住进了宾馆西楼,由于当时宾馆的3人间已满,结果父母住在了205的双人间,而她则被安排到了328的3人间,当时房间里已经住着一位30多岁的阿姨。7月4日凌晨零时许,一中年男子钻进了328房,从他和那位姑娘谈话中可以判断出他们两人很熟悉的朋友,因此她也没有多想,自己先睡了。大约在凌晨1时左右,正睡的迷糊的她突然觉得有人在她身上乱摸,醒来后发现房间里没有灯,那个中年男子站在自己床前,该男子随后欲强行吻她,被她推开后坐在了床边的沙发上。苗苗说当时她吓坏了,不敢喊也不敢叫,只能头包着被子在被窝里发抖,一直到凌晨5时左右她才跑出房间找父母。这期间该男子不时的在他身上乱摸,最后还写了个字条硬塞给了她,并且不准她告诉那位阿姨。
家长私了没有结果
据苗苗的父亲肖先生讲,他们是永靖人,苗苗前几天刚参加完中考,想让她放松放松,因此带着全家到兰州来游玩,谁知却发生了这样的事。他认为女客房间里钻进男人,并且对他女儿进行了性骚扰,宾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当时他就给宾馆保卫处反映了此事,谁知道那名男子已不见了踪影。房间里的那位女客人称该男子是她的朋友,当晚是留在了328房间,但他对苗苗所做的事她一概不知。保卫处随后让她联系该男子回来把事情说清楚,但该男子死活不露面。最后他和那位女客人协商赔偿500元精神损失费私了此事,女客人说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将工作证和身份证留在宾馆保卫处后去找钱了。谁知到了下午该女士没给他钱,却在将证件从保卫处拿走后溜了。记者看到那名男子当晚留给苗苗的纸条上写着:不知姓名的小妹妹,你很可爱,如果你愿意,请打电话3689×××。
宾馆:我们没有责任
当天下午胜利宾馆保卫处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肖先生给他们报案后他们立即到328房,但那位男子已不见了踪影。经他们调查房间里的那位女客人姓蒋,是连城铝厂的一名职工,据蒋说那名男子是她的朋友,以前是连城铝厂的经警,但现在在那儿也不知道。让她和那名男子联系,但该男子就是不来,这样一来他们保卫处也没办法处理。最后肖先生和蒋女士协商解决此事,因蒋女士没有带钱,暂时将证件留在了保卫处,但下午蒋来取证件,称没借到钱,他们也没有权利扣押她的证件,只好将证件还给她让她走人。这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说,宾馆规定晚上12时以后不让会客,但当天晚上该男子溜进328室时没有人注意,小姑娘在事发当时也没有喊叫,因此宾馆在这件事上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