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日,小红也没能摆脱掉因受辱而带来的痛苦,两种性病不断地折磨着她。
然而,更令小红一家人心寒的是由于害怕传染,房东将他们从出租房中赶了出来。
21日,在农村租住房屋的小红一家,向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对方赔偿21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索赔20万元。
房东怕传染 一家被撵出
在诉状中,记者看到,小红的母亲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和2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21万元多。诉状中特别注明,要求赔偿今后继续治疗的费用。
“多少钱也买不回孩子的一身清白呀!”小红的大姨说,4月24下午,小红被修车老头于海春以给买好吃的为由,引诱小红到车摊,对其进行了猥亵。28日中午,于海春又将小红骗到家里,进行了强奸。
出事以后,小红就染上了性病。当时,房东知道后害怕被传染,将一家人撵了出来。
由于无钱治病,小红仅住了9天院就出院了。全家人搬到了盘山县一农村,租了两间平房。
“发病时,疼得她嗷嗷叫”
小红的老家在朝阳,父母带她来到盘锦原本想打工挣钱。可是,万万没想到会出这种事儿。
21日,小红的妈妈李敏(化名)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记者刚拿起电话,另一端便传来了哭泣的声音:“我就这么一个女儿,以前这个孩子爱说爱笑的,可是自从出事后,她只待在家里不愿出门。”李敏说,为了给小红看病,借遍了所有的亲属,身为父母,她和丈夫很无能,照顾不好孩子。
“医生说小红患有两种性病,其中一种潜伏期为一年,应趁孩子小早点治疗。可是,没钱呀……每天晚上,小红下身都会痒痛,发病时,疼得她嗷嗷叫……”李敏说,丈夫为此也变得沉默寡言,没有心思找工作。
说到这儿,李敏的抽泣声越来越大,“现在每天晚上,我都给女儿洗下身,这两天没钱了,连消炎药也停了……”
“于海春给小红的一生蒙上一层永远抹煞不掉的阴影,”小红的妈妈说,“希望法律能够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