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对自慰与色情的双重标准:自慰在历史上被教育家认为是滥用自己的身体,缺乏自制的纪律;被伦理学家认为是将自己物化、把自己当作性客体;被医生认为是伤害身心,引起癫痫、神经衰弱、不孕、肾化学中毒、性无能、尿道感染、发育不良等等疾病。由于自慰的性不能导致生殖,违反了大自然或神创造「性」的目的,所以自慰还被认为是「性变态」。
除了这些常见的斥责外,我们还不能忽略:因为自慰是自己跟自己发生性关系,所以自慰既是一种乱伦,也是一种同性恋,更是一种有性无爱的「为性而性」。(不过现在许多性教育人士都认可了自慰的正当性,这是否表示乱伦、同性恋、有性无爱也都应该平反?)
除此而外,我们似乎还可以找到一种反对自慰的女性主义理由。这个理由用哲学家卢梭的一段话来描述如下:「手淫此恶特别会招引鲜活的想象;自慰使男人任意地将整个女性一族完全置于股掌之下,而且可以使任何他想上的美女都为他的爽快而服务,完全不需要得到美女的同意」(见《忏悔录》)。
卢梭在此讲的,是以女人为性幻想对象的自慰,这类自慰将女人视为单方面发泄的对象,没有任何心灵的沟通、感情的交流,简直是强奸女人。但是照这个说法来看,不论同性恋或异性恋、不论男女,只要是自慰,都会将他人物化为性客体。
非常有趣的是,却从来没有女性主义公然的因为上述理由而反对自慰。
也许有人说,女性主义会反对的不是自慰,而是自慰时的「变态性幻想」,例如与儿童性交的幻想、与动物性交的性幻想、强奸女人的性幻想等等。但是卢梭的意思是:即使是「正常」的性幻想本身,其本质也是一种强奸与物化,因为性幻想必然是单方面的、未取得同意的想象。而且(正如卢梭指出的)由于自慰不可能没有性幻想,那么日复一日的自慰当然会培养出一种可以将女人强奸与物化的想象。故而卢梭不只是批评性幻想,而是要批评自慰这个活动。
相较之下,反色情的女性主义对于自慰不敢提出什么直接的批评,反而强烈的批评色情,这倒是值得玩味的现象。毕竟,那些A片与A书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奇魔力可以自行「物化女性」、「养成男性的偏差观念」(这些是最常见的批评),人们也可以买了这些色情产品而完全不看,或者拿来研究其装订,或者拿来批判焚烧等等。
事实上,这些色情产品只有在特定的消费态度、消费过程与消费活动中,才会达成所谓的「侮辱或物化女性」、「以强奸玩弄心态面对女体」、「造成变态心理与犯罪」等等效果。换句话说,由于色情产品使人可以便利的取得性幻想或性幻想的材料,故而它们主要是在自慰和性交这些活动的脉络中被消费的,也只有在这些活动中才可能有那种将女体物化云云的消费态度出现(如果我买色情产品是为了学习打光摄影,那我就不会有物化女体的消费态度)。
这么说来,反色情的女性主义极力批判色情,而不去批判那些让色情产生侮辱或物化效果的自慰,这种双重标准一方面或许是因为自慰已经被普遍接受而色情则否,另方面则可能是因为自慰的性幻想属于个人,而色情则将个人的性幻想在公众间流通。色情意味着性的公共化,这和反色情女性主义企图将性置于私领域的亲密关系中的目标刚好相反,这样看来,「反对色情物化女人」云云只能视为一种修辞,其重点在于反对性的公共化。
如果说反色情而不反自慰是矛盾的,我们也可以反过来推论:如果自慰是正当的,那么色情也应该是正当的。因为从肯定自慰(与所伴随的性幻想)的前提出发,我们可以从而推论出,将人在自慰中物化,并无不妥。自慰的正当性意味着:性可以只是一个人的活动,无须和任何人互动交流,无须和任何人亲密,更可以在性活动中将他人或自己视为「物」或供利用的对象──而这正是人在使用色情时的性态度与性实践。同理推之,在色情中将人物化也没有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