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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曾经“红杏出墙”,当货车司机的丈夫另找了“相好”,并经常打骂妻子和实施性虐待。5月30日上午,35岁的妇女王春(化名)走进蓉城律师事务所,声泪俱下地讲诉了她近十年来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并表示将把离婚进行到底。
据王春称,她与39岁的丈夫李刚(化名)均是乐至县人,已结婚13年,育有一儿一女,目前暂住在簇桥高碑村。结婚3年后,丈夫开始为一些家庭琐事对她拳打脚踢,她的右手臂和左肋骨曾经被骨折。“后来,他有了别的女人,常常深夜才回家,而且脾气越来越暴躁。”王春说,“我们的夫妻生活也从来是他说了算,根本不会顾及我的感受,他甚至还对我实施性虐待!”究其原因,王春说,是因为丈夫怀疑她曾经“红杏出墙”。
王春记得,5月17日凌晨4时许,面对半夜才回家的丈夫,她问了一句:“你昨晚到哪里去了?”李刚便开始骂她,并将身着内衣的她从床上拖到屋外,拳打脚踢外加钢棍狠击,她的背部、胸部、腿部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瘀痕。
在邻居的劝说下,李刚离开了,可是清晨7时许,他再次回家殴打妻子,直到王的表姐报警才罢休。当天,王春正式与丈夫分居,回到了娘家。王春说,她不想外扬“家丑”,十年来只得含泪忍受丈夫的虐待,从未向父母提起;她也曾想过离婚,可是丈夫不同意,为了孩子她只好忍气吞声。
该日上午,王春向律师详细咨询了离婚诉讼的相关事宜,并表示决心把离婚进行到底。
该日中午1时许,记者电话采访了王春的丈夫李刚。李说他确实打过妻子,“但是她曾经行为出轨,是她对不起我在前”。据李称,他在婚后偶然发现妻子“红杏出墙”,于是心怀不满。“算是报复吧,只是我不想离婚,这对孩子不好。”但李刚同时也说,他对打骂妻子的行为很后悔,希望妻子能原谅他。
蓉城律师事务所王劲夫律师认为,此案例中李刚的行为是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王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提出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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