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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妪惨遭四旬汉酒后猥亵
扬子晚报  

    昨天上午,下关区法院开庭审结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据检方指控,今年7月24日凌晨2时,现年41岁的叶贤春酒后窜至四平路一居民家中,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年届九旬的丁某,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法院经过审理,当庭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同时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4220.3元。

    在昨天的法庭上,作为证人出庭的杨某见到被告席上的叶贤春仍然战战兢兢,一边向法庭陈述当天情况,还不时斜着眼睛瞄几眼被告席,嘴里还不断念叨,“他不会再打我吧,他不会报复吧?”而直接受害人丁老太怎么也不敢出庭,据老太家属称,自从事发后,老太精神就一直处于恍惚中。

  民警陈述接警当天

  据下关警方一名民警回忆,当天凌晨2点40分,接警的四所村派出所民警和保安很快赶到事发地点,并打开了电灯,眼前一幕让他惊呆了,床上两人赤裸,一名正沉浸在梦乡里的中年男子身下正搂压着一名老太,老太满脸是血,无力地挥动手臂似乎在求救。他和同事当即一把拽起该男子,瘦骨嶙峋的年迈老太才艰难地爬坐起来,摸到衣服艰难地穿了起来。“铐我干嘛?你们想干什么?要判我死刑还是啊?”被惊醒的男子见民警用手铐铐他,情绪非常激动,用力朝民警又踢又蹬。叫喊时,那名男子还满嘴喷出浓烈酒味。当民警问醉汉,他是这个家里的什么人时,对方竟然回答,晚上酒喝多了,随便摸摸。随后,男子被带到派出所,经查该男子名叫叶贤春,1963年出生,住在浦口区泰山新村,因为朋友请客吃饭,不慎酒喝过了。

  酒后行事也要负责

  在法庭上,叶贤春狡辩,当天发生的事情他全忘记了,法院怎能让醉酒的人对他酒后的事负责呢?对此,主审法官指出,虽然叶是酒后犯事,但根据法律规定,叶对自己的行为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叶辩解对当时的情况没有印象,完全是为了逃避罪责,鉴于叶的认罪态度恶劣,法院决定酌情从重处罚。

  被判后连呼后悔

  当法院宣判叶有罪时,叶贤春突然放声大哭起来,连称自己后悔,不该喝那么多酒。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他希望别人要引以为戒,切不可因为贪酒而犯罪。

  法院认为,叶贤春为了寻求性刺激,强行猥亵妇女,对被害人的肉体和精神均造成了一定伤害,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叶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不当,该罪属于选择性罪名,根据案情应当定为猥亵妇女罪。

  空巢老人更要“精神赡养”

  在昨天的法庭上,记者从旁听群众中获悉,丁老太虽已年近九旬,之前一直独居,今年初才请杨某做保姆陪她居住,丁老太早已儿孙满堂,物质生活一直很充裕,但就是很少有亲人主动去看她。

  最近,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完成的调查表明,我国农村现有35.1%的老人经常感到孤独,独居的和没有配偶的老人感到孤独寂寞的比例更高。

  主审法官杨光焰认为:“老年人从社会的主流位置退下来后,站到了社会和家庭的边缘,这种巨大的落差给他们造成一定的失落,让他们觉得自己不再为人们所关注,感觉不到主流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因此老年人的心理特别脆弱,容易‘受伤’,特别渴望与他人交流。”南京市老龄办一位负责人则指出:“目前年轻一代赡养老人很多只重于提供锦衣玉食,对老人精神上的需求关注不够,没有达到‘精神赡养’的境界。事实上,照顾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亚于解决物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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