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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刑满释放又强奸亲生女儿
海口晚报  
    海口晚报网11月19日讯 一个曾因强奸罪(未遂)被判刑的人,出狱后又将魔爪伸向了自己的亲生女儿。17日,刘明安被高新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004年4月30日0时许,家住石佛镇的刘明安在亲生女儿刘某的卧室内,再次采用暴力手段强暴了女儿。身心备受摧残的刘某次日和母亲一起到石佛派出所报案,民警方即把刘控制。据刘交待,2000年,他因犯强奸罪(未遂)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2年被减刑提前释放。出狱后,因为妻子经常在亲戚家住,他就将黑手伸向了自己年仅17岁的亲生女儿刘某。从2002年秋天起,刘明安几乎是每个星期五或星期六晚上都会强暴女儿,同时还威胁她,如果告发,就把她妈和姥姥都杀掉。在昨日的宣判现场,刘某所在的村内有不少人都集在法院门口,要求对其重判。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对刘作出了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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