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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进化之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实际上是母临天下——母系社会。在母系社会,女人有权好男人之色,男人是无权好女人之色的。在古希腊,女贵族们沐浴是从不避讳男人们的,特别是男下人们,就好象现在的男人们都热中于“桑拿”,那是因为有“小姐”在旁伺候着。 女人以拥有男“妻”男“妾”的多少来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以此作为向“同人”们炫耀的资本。犯了“七出之条”的男“妻”男“妾”们一样会领到一纸“休书”,被扫地出门。云南泸沽湖的“走婚”习俗,就是上古遗风。在今天,在家庭、社会各个阶层出现的阴盛阳衰的现象,不过是人类自然的“返祖”而已。 我们往往忽略女子“好色”,是因为女子相对于男子来说,往往处于被好的地位,加之,数千年的儒家学说,三从四德的精神枷锁,不仅男人谈“色”色变,而况女人乎? 然而社会发展至今,女子的地位已有了根本的转变,不仅嫁鸡随鸡已成为历史名词,就是以前男人们都羞于启齿的“性高潮”也成为女性享有生活权利的象征。并且,在逐年增加的离婚浪潮中,女子主动提出离婚的占80%以上。 其实,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既有红拂因“好色”而夜奔的记录,也有祝英台因“好色”而“十八相送”的绝唱;既有白娘子水漫金山为丈夫的美丽传说,也有七仙女动凡心的动人故事;既有皇帝女儿选驸马的明证,也有高抛绣球选情郎的风情;既有供男人们消遣的妓女,也有供女人们享乐的面首(今称小白脸,就是男妓)。能说女子不“好色”乎? 不管主动也好,被动也罢,女人好色,均缘于春心萌动。春心萌动是生理本能,女人好色也就自然而然了。 而女人好色是绝对有别于男人的。男人因是“大老爷们”,要提得起,放得下,所以,好色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留下一些茶余饭后的风流韵事而已。而女人之“好色”,是要“心有寄托、身有依靠”的,绝不是为好色而好。所以,好得热烈、好得痴情、好得凄婉动人,每一个女人好色的经历都是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 高雅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因情而吟唱“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因情而终日以泪洗面还“露水”之恩;因情而“为伊消得人憔悴”,最后以身殉情,看到此处,哪一个男人不扼腕叹息,不潸然泪下? 纯情如现代的女“追星族”们,把琼瑶的小说当作现实生活的蓝本,整日生活在灰姑娘和丑小鸭的童话中。把那些“天王”当成心中的白马王子,日思夜想,寝食难安。天王的一笑一颦,均牵动着自己敏感的神经;天王的成功与失败,都是自己生活的全部。自己就是为天王而生,为天王而死,朝得天王一吻,夕死可也。这些情景又令人可笑可爱。 温馨如“渴望”中的刘慧芳,从一而终的思想,使她的爱如涓涓泉水,清秀绵长。她不会因所好对象的成功而自卑,而疑神疑鬼,乃至于精神失常,因为“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也不会因为你的失败而颐指气使,而盛气凌人,乃至于见异思迁(就是傍大款也),因为“捏了一个你,捏了一个我,摔碎了,糅合在一起,再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有这样一个女人伴侣终身,乃前身修炼所得,令人不敢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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