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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吐痰折射出的情爱和性爱 只能称她前妻了。 我第一次在介绍人的安排下见到她时,感觉不错。我不是个看重外表的男人,择偶的标准决不是“以貌取人”,可我看重女人的韵味。 我们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随着交往,我对她的了解也渐多。她单纯而爽快,在我面前毫不掩饰自已的缺点,想说什么就一个劲地向我说个不停,根本不让我插嘴;吃东西津津有味,全不管吃相多么“放肆”,衣服上沾了食物也不管;情绪高涨时手爱摆动,有时那动作简直像打鼓……我虽然稍稍有点遗憾,这些缺点出现时多少冲淡着她的韵味,但仍然觉得因单纯而显露自己的缺点,正是体现了她的可爱;而且,她在我面前无所顾忌地铺展天性,完全是将我当作了她自已的一半,应该让我感动呢。不过,她有个吐痰的习惯,让我始终无法释然。本来,在80年代的小县城里,随地吐痰并不奇怪,但她吐痰的方式却是女孩子中不多见的,竞像一些男人一样,先用力吸一下鼻子,在鼻腔里发出响亮的吸气声,而后重重地将一口痰吐在地上。她第一次显露这个毛病是在我的宿舍里,正是她兴致勃勃说话我兴致盎然听着的时候。可想而知,我的兴致是怎样被吃惊打断了。可她居然没察觉我的吃惊,用一只脚将地上的痰擦去,又继续兴致勃勃地说话。我也掩饰了自己的吃惊,继续装作兴致盎然的样子听她说话,但心底的不快却久久未消。她走后,我努力为她寻找开脱的理由,同时安慰自己说她来我宿舍3次,这是第一次朝地上吐痰,可见她这毛病也不是很重,只要我向她指出来,她应该能改掉。 于是,一次和她看电影的时候,当她鼻子突然一响时,我立即递过去一张废材料纸(那时候餐巾纸还很少见),说:吐在纸里吧。她便将痰吐在纸里,然后将纸团丢到坐椅下。我趁机又建议:以后身上带点吐痰的纸。她先是脱口一句“多费事啊”,立即又扭头看我一眼,笑笑说好吧。我心里高兴,这不轻轻松松就帮她改掉了不良习惯吗。 没想到,她并没记住我的建议。十几天后,她又在我的宿舍里朝地上吐痰了。我再也憋不住,脸上明显地摆出不高兴说:“你不觉得,一个女孩子这样随地吐痰会招人生厌吗?”她一愣,眼直直盯住我,一会儿,语气很硬:“你讨厌我了是么?”我也是个脾性硬的人,冲口而出:“我就是讨厌你这样吐痰。”她的眼睛睁圆了,气冲冲说:“既然讨厌我还跟我好什么呀!” 我们就这样吵了第一场架。当时有位朋友对我说,恋爱是要吵吵架才搅出甜蜜的,就像大海要有风浪才能充分显出它的美一样。我听着好像是有点道理,在冷战的一个星期里,我不断想起她的单纯爽快,她的朴实无邪,以及她身上所溢出的韵味来。正想去找她的时候,她来了,一见面就嘻嘻地笑,一副全然不记得吵过架的样子。原来她这一个星期工作忙得很,吵架的事根本没往心里搁呢。我在心里感叹,行了,金无足赤,有“单纯”这个大优点就难得了,吐痰的缺点慢慢帮她改吧。 此后,只要和她在一起,我就先问她带纸了吗。她有时记着我的建议带了,但更多时候是忘了带。这时候我就将自己预备的纸递上去。她笑道:本来还不想吐痰,倒是让你逗得想吐了。说得我又紧张,真担心自已的好意反加重了她的毛病。好在她许多时候并没有吐,将纸装进衣兜后,很快就兴致勃勃说她觉得有趣的事了,那份纯真模样实在叫我喜欢。有一次,我在她的兴致勃勃中忍着内急,好不容易找机会打断她,去了趟厕所。回来的时候,她正用脚擦地上的痰。我质问她:不是给了你纸吗?她歉笑:忘了用纸了。我已经压不住心头火气,冲她大声说:你真是无可救药啊!她呼地站起来,也大声应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就这样,我们吵了又好,好了又吵,但谈了一年恋爱,谁也没想到要分手。实事求是地说,她吐痰的次数减少了许多,尽管朝地上吐的习惯总是难改,但我还是有欣慰,觉得照此下去,那毛病终会改掉。 打击来自新婚之夜。 上床之前,我们都有点迫不及待了。说实话,恋爱期间我们就多次有过难耐的冲动,只是心中牢固的传统观念在约束着自己。现在终于盼到单位分了房,合法地住到一起了,心中的冲动已成决堤的狂潮。我们一上床就紧紧搂在了一起,灯开着,柔和的灯光照着我们激情澎湃的神情和彼此陶醉的胴体。进入高潮时,我们的嘴紧紧吻在一起,身体动作已是发狂。浪潮平息后,我仍搂着她躺了一会儿。然后,她轻轻推开我,披衣下床。我知道她是要去洗洗,用温柔的眼神望着她,只见她尚未在床边站起身,鼻子里就响亮地吸一下,紧接着一口痰狠狠地吐在地上。我明显感到自己打了个激灵,就像大冷天猛地被浇了一桶自来水,所有的陶醉和满足全被冲得干干净净。她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吐痰呢,而且那声音比任何时候都响亮! 第二天夜里,我一上床就想起她在床边吐痰的样子,正要告诫她今晚莫再重演那一幕,她已经用柔软而火热的身子贴住了我,紧接着湿润而滚烫的嘴也吸在了我的嘴上。我说不出话了,浑身血流奔腾,很快又进入了狂热之中。待到风暴过去,我再一次瘫在了陶醉满足的酥软里,直到那响亮的吐痰声再一次将我的陶醉满足冲走。 我向她指出来了,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吐痰呢?她解释说,做爱的狂热过去后,总觉得有口痰要吐出来,这也许像运动过后要出汗吧。我便带她上医院,请耳鼻喉科的医生看,医生也没看出什么来,说还是个习惯问题。回到家她就摇着头笑说,算了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是习惯呢。我一听这话就没好气:“做了爱就吐痰也是习惯?你什么时候养成的呀!”她跳了起来:“你怀疑我啊?你心里难道没数!”我们当即大吵起来。 回想起来,我们在蜜月里就吵了三次,两次是因为吐痰。当然夜里还是经常做爱,毕竟是两具年轻的身体,毕竟是心甘情愿结合的新婚夫妻。但我在高潮过后,一次比一次多了紧张,就等着听她吐那一口痰。虽然,她在吵过三次后,下床的时候憋住痰了,直到进了厨房才朝水池里吐(我们的房子没有卫生间),可那响亮的声音仍然重重砸在我的神经上,床前地上的痰迹也仍然在我紧闭的眼皮上晃动。 我已经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床上的变化,先是做爱时不再和她紧紧相吻,总觉得那湿润而滚烫的嘴里正在酝酿着一口痰;慢慢地,做爱的激情也减弱了,做爱的次数逐渐减少。尤其是她生了孩子后,又恢复了床前吐痰,我做爱的兴致更是进一步消退。也许是她把大量精力放在孩子身上,对我兴致的消退并不在乎。直到孩子4岁时,才开始对我不满起来,甚至在我有次匆匆完事之后,很明白地说:你再久一点才好。我没吭声,心里在说我只是在办夫妻公事呢。 我也知道,夫妻性生活落到办公事的地步,夫妻关系就糟了。我再也不向她提什么改变坏习惯的建议,她那些曾让我理解过的说话方式、舞手、吃相,也统统在吐痰的毛病笼罩下成了令我反感的粗俗,我的脾气越来越坏,动不动就发火。而她的性子其实也很倔,一切都我行我素,跟我吵架也针锋相对。家庭矛盾就这样扩展到了许多方面。到了结婚第6年,我们再也无法互相妥协,分房睡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太过分,分房睡后,便将她的身子坚决从自己的激情中推了出去。尽管有时体内的生理欲望难以遏抑,但我宁愿用手淫解决,也不愿去敲她的房门。终于,她也不愿再这样过下去了,她正式向我提出离婚。我当即就同意了。 当初心甘情愿促成的婚姻,竟在8年之后划上了句号。直到今天,我还在想,这到底是她错,还是我错抑或两人都有错呢? 医生点评:很明显,是丈夫的错。为什么?假设某君去选购衣服,拿起其中一件,并不合意,他对不合意的颜色及尺码作了一番原谅,决定买回家去一一修改,剪剪裁裁,缝缝补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结果还是没法穿,扔了。这难道是衣服的过错么?尽管这件衣服有缺点,但它并没强迫你买它。 很多婚姻悲剧源于一个荒唐的观念,即“婚后重新打造他(她)”。金子可以经过高温熔化另塑形象,对人却无法仿效。20多年形成的种种条件反射已成心理定势,并构建成一个人的特质且延续终身。连她本人也无法改变自已,世上还有谁能把她像泥一样地重新捏出一个新人来?择偶的成败,注定了婚姻的成败,你有选择配偶的自由,没有刻意改变配偶的权力与能力。一旦选定了她,就必须包容她,享受她的长处,也宽容她的短处。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最初完全可以选择放弃她。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我们也承认,人并非一成不变,期望配偶在共同生活中能够进步起来。但这只是期望,不等于现实,她能否改掉缺点,是她本人的事,决不是你的事。择偶与结婚不应该建立在“期望”上,我们只能从现实走向现实。墨菲定律早已言明:该发生的事迟早会发生——离婚。一念之差,将造成终身的苦涩与不幸。 荀子认为: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地;欲者,情之应也。强调情是人类性行为的本质。情不和带来性疏远,性不合带来情冷淡。男人由性到爱,女人由爱到性,男女之间的性与爱交织成夫妻间感情的美好与和谐。在婚姻中的性是爱的延伸,爱是性的表达。性爱与情爱相辅相成,其中一方的欠缺,另一方必定难以为继。没有了感情,性趣随之消失,性行为变成单一的肉欲,最终彼此只能是走向厌弃。 夫妻间的性生活,希冀感受的并非仅仅生理的满足,而是全情投入的爱意,全身心地感受灵肉交融的甜美与愉悦。有爱的滋润,性才能绽开灿烂的花果。在人类性生活中,心理的感受高于一切,会融入更多的情感色彩。情爱与性爱产生的吸引,是夫妻间永远的纽带。有爱,性更有意义;有性,爱更丰润多彩。 丈夫对妻子的倔强及陋习,经历多年的争吵而心生厌恶,感情渐逝,必然导致性趣索然,一对情已逝、性已无的夫妻,婚姻已经架空,分手也许是一种解脱。婚姻可以结束,但留下的思考与探讨不应结束。万物之灵的人类,似乎对自己、对婚姻的了解太少,对婚姻相关因素、婚姻前后的诸多观念与行为的把握既无序又无奈。我们要尽快纠正失误,用人们自身的智慧、知识、理性去规范婚姻理念与婚姻行为,使情爱与性爱陪伴婚姻到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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