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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个夜晚我便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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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那个夜晚我便恶心 
 
  我家在一个十分热闹的集市旁边,我姊妹两个,姐姐出嫁两年了,父母都上班,家里过得挺富裕。18岁我高中毕业,高考数学成绩太差,落第了,我对上大学没信心,死活不肯再复读,便在靠街的家门开了一个小小的百货店。我自幼长得娇小可人,是远近几十里的“乡花”,当街开了这么个店,当然惹人注目,不管是年轻小伙子还是成年男人,路过我的小店,总要驻足多望我几眼。起初,我被看得脸上火辣辣的,总是低下头,后来,逐渐习惯了,没那么害羞了,而且还很自然地与他们谈笑。这样,小店的生意格外红火。 
  从我20岁那年开始,就有媒人接连不断地为我介绍对象,但都被我那眼界很高的父母回绝了,他们舍不得我嫁出去,一心要招个“倒插门”的养老女婿。 
  也许是缘分,一次我去镇上进货,碰上下雨路滑,我骑自行车摔倒了,后座上的一大纸箱香皂、毛巾、餐巾纸之类的小百货,撤了一地。我一个姑娘家,呆立在雨中叫苦不迭,正发愁时,一位30来岁书生模样的人,把自己的自行车停靠在路旁,二话不说帮我收拾得干干净净。我看他眉清目秀、文质彬彬的样子,顿生好感,一问,才知他是镇上重点中学的语文教师,叫凌凯。我十分感激他的帮助,临别时,我们互相交换了家里的电话号码。 
  之后,我们常通电话,悄悄地恋上了。半年后,我把他带到家里来,我父母看了十分满意,他们文化水平低,有意要我找个知识分子,而凌凯是教师,正合他们的意。更可喜的是,凌凯是兄弟双胞胎,哥哥刚成家,他愿意当上门女婿。 
  不久,我们办了婚事,婚后俩人特别恩爱,他每天骑自行车到8里路外的学校上班,晚上常为我带回一些书报杂志,无风无浪的小日子,令我觉得特别滋润。 
  我们夫妻的卧室与小店只有一块隔板,小店里有一点动静,我们在卧室里都听得见,当然,卧室这边的一点声音隔壁也全部听得到。平时,都是夫妻俩关了店门才回卧室睡,做爱才能放胆。 
  前年,放暑假前的一天,我很累很困,一早就关了小店,凌凯到很晚的时候还没回家。因为特别困,我等着等着,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凌凯回来了,可他不吱声,一下就扑到我身上,摸我。我昏昏沉沉地问他怎么那么晚才回来,他也不答话,只是发狂地吻我。我一是太困,二是不敢弄出点声响,便任他摆布。他那天格外疯狂,嘴里还有点酒味。事后,他又紧紧地抱着我,我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我一睁眼,不见丈夫的人影,便问妈妈凌凯一早到哪里去。妈说他昨晚打电话来,说学校有事要赶着做,不回来。见我睡了,就没有告诉我。我顿时呆了,出了一身冷汗,天哪,那晚上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做梦?但一看床上残留的精液的痕迹和红肿的外阴,我知道绝不是性梦,难道是被人偷奸了?! 
  我不敢声张,不敢跟妈哭诉,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自己知。这比吃了一把苍蝇还恶心。我一遍又一遍地冲洗着身子,一遍又一遍地刷牙漱口,床单也反反复复刷洗了好几遍,想把那混蛋的一切东西一扫而光。 
  下午,凌凯回来了,还为我带来几本好书。我看到他高兴的样子,心里十分难过,想起昨晚自己受到的委屈和侮辱,我真想扑进他怀里痛哭一场。可是,如果他知道了这件事,会怪我吗,会不会从此觉得我是一个不干不净的女人。况且,我已经受到了伤害,绝不能再伤害他呀。想到这些,我只好死命把苦水住肚子里咽。 
  晚上,小店打烊后,凌凯亲呢地拥抱着我说:“一个多月的暑假,可以有多点时间陪你了。”丈夫的话让我倍感幸福温暖,我把头埋在他怀里,暗暗对自己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可是,当凌凯把脸贴过来要亲我时,我觉得吃进胃里的那把死苍蝇又在翻腾了,我失去了做爱的激情。凌凯一只手搂着我,另一只手摸索着要关灯,我制止了他。他奇怪地看着我,问:“怎么啦?”我结结巴巴地说:“没什么,没什么,就开着灯吧。”丈夫见我坚持要开灯,尽管心里有点奇怪,但却是十分乐意。 
  过去,我出于羞涩,坚决反对他开灯,如今,我主动要求开灯,他自然兴奋,那股既温柔又狂热的劲头,就别提了。可是,我再无过去与丈夫做爱的那种纯净的欢快感与幸福感。 
  自此,我每次做爱一定要开灯,并一改过去经常闭眼的习惯,眼睁睁地看着我的丈夫。如果我不睁眼看着他,心里就会特别地不安。我从他眼里读出了爱与狂,但也读出了他的一丝迷惑与不解。 
  我还年轻,才25岁,可我与丈夫做爱时,已经没有了过去的那种轻松、自然的心态。我恨死了那个混蛋,总害怕他乘机再来,从那以后,就算是再热的天,我也要关紧门窗睡觉。 
  一遭被蛇咬,十年伯井绳。每天晚上,我都提心吊胆,怎么办呢?我真痛苦,究竟要怎样,才能忘记那个令人恶心的晚上? 
  医生点评:姚蔷被人偷奸造成的心理创伤是可以理解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乘人不备和昏迷状态(包括睡熟或使用麻醉剂使人昏睡)时的性交行为,皆属违背被害人意志的强奸行为,也就是说,偷奸是强奸犯罪行为。 
  那么,姚蔷被偷奸后怎样处理最好呢? 
  首先,我认为可以悄悄报警,让公安机关在保密情况下查,惩处罪犯。一定要在绝密情况下进行,因为这种绯闻是人们的议论热点,一但传出,不仅是对被害人的伤害,也是对其配偶及父母的伤害。所以,这一类案件的被害人,大多数与姚蔷一样,采取不张扬的做法,犯罪人往往是在其他犯罪行为露馅后被抓获。要深信这一点:多行不义必自毙,害人的人,会有他应得的下场。 
  其次,要知道“性”是排他的,故被偷奸者,事后切莫告诉别人,更别告诉丈夫。设想有哪一个丈夫得知心爱的妻子被人偷奸不遗憾终身呢?爱自己的丈夫,惟有独自承担痛苦。姚蔷这一点做得颇为理智。 
  再次,要了解一些人类性心理的常识。人与动物在性行为上的重大区别,在于动物的交媾纯属在发情期的性欲宣泄,是一种由繁衍功能延续下来的纯生理行为,人的完美性行为则主要是心理因素——寻求自己从心底热爱的性伴(当然,卖淫女除外)。我举个生动的例子,意大利著名作家薄迦丘在其名著《十日谈》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教士想占有一个美丽的寡妇,寡妇巧设了一个骗局,在黑暗中,让他与她的替身——一丑女性交,教士以为与自己做爱的正是朝思暮想的美人,当然酣畅无比。事后,当他知道上当受骗,原来与自己做爱的是个最丑的女人时,他不仅恶心,而又遭到大家的讥笑。试问动物能有这种心理吗?《十日谈》另有一个故事,说的是马夫暗恋着王后,他找准了国王与王后同房的暗号,一日冒充国王,终于与心爱的王后性交成功,事后国王得知,未向王后挑明,王后未受伤害,他也放过了这个马夫,于是丑闻未传遍天下,这个国王是明智的,但王后那次与马夫性交,以为是自己的夫君,不也欢畅吗?动物是没有这种性心理起伏的。 
  针对姚蔷的具体情况,我提出如下4个心理矫正办法,驱逐心理阴影。 
  1.压根儿不要存有任何对不起丈夫的负罪感。这种偶然受害事件,姚蔷没有任何过错,完全是作案者长期观察、精心设计、慎重选择时机而发生的事件。姚蔷无论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是清白的,有什么需要自责的呢? 
  2.充分运用“合理化”的防卫反应,淡化心理伤痕。姚蔷不妨这样想:这个偷奸者,可能是一个崇拜、单恋她多年的帅哥;可能由于其父母不愿让他“倒插门”而未能与她结成连理;他可能是个优秀的青年,可能不是个面目可憎的丑陋怪人;他可能只是由于多年积压的渴望与情欲突然爆发,失去理智,才做出这不义之举,以后决不会再伤害她。如果是这样,姚蔷又何必像吃了死苍蝇那样呢?如果偷奸他的人,是个凶残的歹徒,怕她出声,很可能用毛巾塞她口中,把她手脚绑起来,甚至把她打昏打死呢。她没有遭受刀光之灾,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3.加强安全措施,防止有人破窗而入,加防盗网,以增强心理安全感。 
  4.多与丈夫交流性感受,提高性生活的质量,以积极态度淡化直至彻底清除在心灵深处的不良落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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