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儿童精神分裂症诊断的主要指征如下: 1.症状标准 具有精神分裂症的基本症状,以思维联想障碍、情感障碍为主要特征,并与相应年龄行为的活动表现有明显异常和不协调,同时至少有下列症状之一: (1)思维贫乏,联想散漫或破裂,思维内容离奇,有病理性幻想和妄想。 (2)情感淡漠,孤独退缩,兴趣减少,自发情绪波动,无故哭笑或焦虑恐惧。 (3)意识清晰情况下,出现有感知障碍、行为紊乱、精神运动兴奋、作态、违拗或迟钝少动。 2.严重标准 适应能力明显受损,与大多数同龄正常儿童相比明显异常,包括在家庭、学校各种场合下的人际关系、学习表现、劳动和自助能力的变化和缺陷。 3.时间标准 病程至少持续1个月。 4.排除 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和发育障碍。 儿童精神分裂症往往潜隐起病,缓慢进展,症状不典型,诊断比较困难,尤其年小的患儿,故须细致检查和深入观察。并须与儿童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多动障碍、品行障碍以及器质性精神障碍等相鉴别,以免误诊或漏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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