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约有3000万慢性乙肝病人,服用拉米夫定者数以万计,许多人从中获益,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但是,最近有报道说是一位服用拉米夫定的乙肝病人,停药后病情加重,并引起死亡。使不少正在服用拉米夫定的人惊慌起来,笔者最近多次接到来信、来电询问,是否及早停掉拉米夫定;有的人服用2-3年,效果不显,也要求停服,但当地医生又不同意,害怕停药后病情加重。
停服拉米夫定确实很有讲究,也确实不能随意停用。专家们对停用拉米夫定是这样认识的:
1、应当树立这样观念,即治疗慢性乙肝不能速战速决,必须打持久战,必须坚持长期应用抗病毒药。大家知道,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需要终生服药,慢性乙肝虽不一定终生用药,但“长期用药”也应当为人们所接受。“长期”有多长,就拉米夫定来说至少一年半。
2、慢性乙肝应用拉米夫定1年后,HBeAg转为抗-HBeHBV DNA转阴,肝功能正常,症状已消失,还要坚持服用半年,如无变化才考虑停药。
3、病人在治疗前HBeAg为阴性,但是,HBV DNA为阳性,拉米夫定必须服用2年,HBV DNA转阴后可考虑停药。
4、病人在服用拉米夫定治疗过程中,如果转氨酶(ALT)明显升高,达到500单位以上,甚至发现黄疸,此时不可轻易停药,应当联合其它抗病毒药(如博尔泰力、泛昔洛韦等),同时联用大剂量胸腺肽和保肝药、对症治疗,直到病情稳定半年后才考虑停药。
5、服用拉米夫定治疗6个月,转氨酶(ALT)升高<500单位,HBV DNA水平较治疗前高,并持续不降,可考虑停药,或改用其他抗乙肝病毒药(如博尔泰力)治疗。
6、治疗过程中如果发现乙肝病毒YMDD变异,转氨酶(ALT)轻度升高,此时一边观察,一边继续服药,不必急于停药,病人仍可受益。
最后再强调几句,此药有严格的适应症,最近专家们达成共识,其适应症为“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性复制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年龄大于12岁。”那么,乙肝带毒者、无病毒复制指标、肝硬化、小于12岁的儿童等,都不是适应症。滥用容易出问题,甚至发生意外。这个适应症是专家们和广大临床医生经过3-4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今后是否要扩大应用范围,还要待进一步研究。应用前,一定争取检测HBV DNA,最好做定量检测,以便与用药后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