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聚乙二醇干扰素α与利巴韦林联合方案被推荐用于治疗丙氨酸转氨酶(ALT)水平升高的慢性丙肝(CHC)患者。最近有关聚乙二醇α-2a(40KD)180μg/wk与利巴韦林联合治疗的资料显示,应依据HCV基因型制订ALT升高的CHC患者的疗程:基因型1型患者治疗48周、基因型2/3型患者治疗24周。
但是,一些慢性丙肝患者的血清ALT水平持续正常。干扰素α(IFNα)治疗这些患者的效果仍存在争议。美国和欧洲对丙肝的共识一致认为,在获得对照临床研究的资料前,不应治疗ALT正常的CHC患者。
目的:我们进行了一项国际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探讨了采用聚乙二醇干扰素alpa-2a(40KD)(PEG-IFN α-2a)与利巴韦林,通过2种不同疗程治疗ALT正常的CHC患者的效果和安全性。
方法:491例患者随机(比例为3∶3∶1)分为3组:212例采用PEG-IFN α-2a 180μg/wk与利巴韦林800mg/day治疗24周,210例患者采用相同剂量治疗48周,69例患者未接受治疗,所有患者均监测72周。所有患者均通过抗HCV抗体检测呈阳性、PCR发现HCV RNA,证实CHC感染。持续ALT活性正常定义为至少3次ALT测定≤正常上限(ULN)、每次至少间隔4周,其中1次在42天筛选时间内、1次在研究开始前6至18个月。研究排除了基线前18个月内ALT水平>ULN者。研究前36个月内,活检证实为肝脏疾病为CHC。研究排除了肝硬化患者、其它慢性肝病患者和人免疫缺陷病毒同时感染者。持续病毒学应答(SVR)定义为无治疗随访24周后,PCR检测呈HCV RNA阴性(<50IU/mL,COBAS AMPLICOR HCV 检测 v2.0系统)。
结果:三组患者的人口统计学与基线病毒学特点相同。男性比例:42%、39%、38%;平均年龄:44、44、41岁;平均体重:74kg、73kg、70kg。基因型1型比例:68%、67%、66%;平均病毒载量:1.2、1.1、1.3×10^6IU/mL。24与48周治疗组的全部SVR分别为30%和52%,未治疗对照组为0%(p<0.0001)。基因型1型患者中,24周治疗组的SVR为13%、48周治疗组为40%(p<0.001)。基因型2/3型患者中,24周治疗组的SVR为72%、48周治疗组为78%(p值无显著性差异)。安全性与IFN治疗相同,但常见IFN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于以往对ALT异常的CHC患者的研究。治疗组与对照组中,绝大多数患者的ALT水平维持正常或接近正常。治疗应答者的平均ALT水平低于基线。治疗组中的复发者在治疗结束后,ALT水平出现轻度的暂时升高。仅有2例患者(1例24周治疗组患者和1例对照组患者)出现ALT水平急剧升高(>10xULN)。
结论:派罗欣联合病毒唑治疗持续ALT正常CHC的疗效与以往对ALT升高的CHC患者的研究结果(Hadziyannis et al. J Hepatol 2002; 36(S1) pp.3A)类似。按照这项研究结果,推荐依据基因型制订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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