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治疗有以下几种: (1)非甾体类抗炎药 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过程中,大多用于有发热、关节酸痛、肌痛、乏力等症状,而无明显内脏或血液系统受影响的轻症病人。正确地使用此类药物能缓解症状,减少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用量及其副作用。布洛芬、怡美力、莫比可、双氯芬酸钠(包括扶他林、戴芬、英太青、奥斯克、双氯灭痛等)、荼普酮等都可以选择应用。但本类药物有消化道反应、肾脏损害、肝酶升高等不良反应,疗程不宜过长。对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病人应慎用,以免加重肾脏损害。 (2)抗疟药 抗疟药氯喹和羟氯喹,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光过敏和稳定核蛋白的作用。尤其适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的低热、关节炎、皮疹,并有减缓和稳定狼疮非致命性病变进展的作用。如与泼尼松(强的松)同用,则可减少泼尼松的剂量。以关节炎症状为主者,可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同用。常用剂量为氯喹0.25克,每日1次服;羟氯喹0.2—0.4克,每日分1—2次服。部分病人每周服5天即可。待症状控制后,可改为隔天服药,或每周服2天维持。一般在服药后1-2月达到疗效高峰。由于抗疟药物排泄慢,组织亲和性强,尤其在眼,引起角膜沉积和视网膜病变,如及时停药可以逆转。一般应服药后每隔6个月作一次眼科检查。 (3)肾上腺皮质檄素 为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主要药物,具有强力的抗炎、抗增生及免疫抑制作用。适用于急剧发病的多系统受损的狼疮、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非感染性狼疮高热、明显血细胞减少、肾炎、中枢神经系统病变、间质性肺炎及重度肝炎。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用量、给药途径及疗程,需根据病人的病情轻重、全身状况、合并用药及对治疗的反应而定。一般为泼尼松(强的松)每日每千克体重0.5—2毫克。当急性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在临床上和血沉、蛋白尿、溶血等实验室指标得到良好控制后,即可考虑减量。经6—12个月的治疗后,大多数病人可减至每日少于15毫克,然后以最小量每日5-7.5毫克维持,必要时可与氯喹或羟氯喹合用。关于激素的给药时间,一般在急性期或活动期以总量分3—4次,每6—8小时给药1次为好,病情稳定时,可集中在每晨1次服用。对于急性重症病人,可用甲泼尼龙(甲基强的松龙)静脉冲击疗法:一般每日静滴1克,在3小时内滴人,连续2-3天或隔日一次,连续2—3次为一疗程。冲击治疗可有短期加强激素作用的效果。冲击给药时仍应口服一般剂量或原用剂量,停止冲击后继续原服用量。本疗法主要并发症为感染,因此有感染和营养极差者不宜采用此法。此外,滴注过快可导致反应性关节病,甚至引起心律紊乱而 死亡。 (4)免疫抑制剂 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免疫抑制剂有:环磷酰胺、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又称CBl348)、甲氨喋呤、长春新碱和环孢素(环孢菌素人)等。常用于重症和难治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如狼疮性肾炎和中枢性狼疮。狼疮性关节炎几乎不需要这类药物治疗,除非极少数有破坏性关节炎者,则可选用甲氨喋呤。 此外,尚有一些与免疫学有关的治疗方法,如血浆置换和免疫吸附疗法、大剂量免疫球蛋白静脉冲击治疗、白细胞置换疗法等,尚处于研究阶段。 中医中药已广泛地应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多按辨证论治进行。单味药物目前以雷公藤多用。雷公藤多苷片每次 10毫克,一日3次,对轻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关节痛、肌炎、蛋白尿都有一定疗效,但停药后易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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