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配。
古人早就观察到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我国春秋战国时代的典籍中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3~7个不良基因,这些基因都是隐性的,所以绝大多数情况均不导致遗传病。这些基因种类非常多,在普通人群中出现的频率很低,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个体中带有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无血缘关系个体间婚配,产生同时带有一对等位隐性致病基因即隐性遗传病患儿的可能性很小。
然而近亲结婚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们之间有很近的共同祖先,因此极可能从共同祖先身上获得了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所以,近亲之间的婚配产生带有一对等位隐性致病基因的机会远远高于非近亲婚配,近亲结婚不利于优生,故《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