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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偏食,胎儿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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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偏食,胎儿不利。
    夏不食凉,冬不食燥。
    胎前一把火,饮食不宜暖;产后一块冰,寒物要当心。
    儿之在胎,与母同体,母寒胎寒,母热胎热。
    孕妇怀孕一个半月左右,内分泌有所改变,多数孕妇出现轻度恶心、呕吐,挑食、偏食或食的现象,医学上称为“早期妊娠反应”,一般三个月左右会自然消失,不必就医,但要注意饮食调节。因为胎儿的营养全部从母体摄取,母亲的营养吸收好,才有充分的养料供给胎儿,母亲营养摄取不够或偏食,就会影响胎儿的发育生长。特别是怀孕的头三个月,是胎儿器官形成和分化的重要时期,又是早期妊娠反应时期,最易出现少食、营养吸收不够的情况,此时胎儿所需营养量虽然不是很大,对质的要求却很高。这个时期孕妇应尽量多食清淡可口、营养丰富,易于消化的食物,以保证胎儿的营养需要,还要注意不可偏凉偏燥和多吃有刺激性的食物,否则贻害胎儿,悔之晚矣。
    古人对此多有告诫,明虞博在《医学正传》中说:“夫小儿之在胎也,母饥亦饥,母饱亦饱。辛辣适口,胎气随热,情欲动中,胎气辄躁,或多食煎博,或恣味辛酸,或嗜欲无节,或喜怒不常,皆能令子受患。”明郭子章在《博集方论·未生》中进一步指出孕妇饮食不合理给胎儿带来危害说:“蔡氏曰:小儿在母腹中,其母罔知禁忌,或好食辛辣之物,或恣意淫欲,以此蕴毒,流注小儿经络。他日发为疮疡痘疹,职此之由。”“父母罹此,孰不痛悼。顾达者委命,愚者尤神,孽自己作,谁则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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