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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膳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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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奶(按1岁计)后的幼儿,此时已长牙6-8枚,已渐习惯于咀嚼食物,消化功能也渐增强,故不论对食物的性质、份量、形态、种类都已与婴儿期不同了,已可以把流质、半流质的饮食改为软质和固体食物了,但仍可维持一定量的牛奶,食物量可随年龄与食欲而增加,所有的肉末、菜末、肝末等都可改为小丝,或做成肉饼、肉丸,鱼也可以做成鱼丸,食物要趋向多样化。每日摄入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比例关系应是:1︰15︰4,但要注意动物蛋白应占蛋白质摄入量的50%,动物脂肪不应少于15%。幼儿每日约进5餐,每餐热量大致为:

    早餐约占全日总热量20%

    早点约占全日总热量10%-15%

    午餐约占全5日总热量35%-40%

    午点约占全日总热量10%-15%

    晚餐约占全日总热量20%

    3岁以上幼童膳食,其食物品种基本上可与成人相同,包括有粮食类、蔬菜类、肉蛋类、豆类及水果等。注意安排平衡膳食,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的比例可改为

    1︰1︰5。食物仍应做到多样化、细致、易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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