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中国的父母曾经干涉、甚至包办子女的婚姻。现在,做子女的一代人争得了婚姻自主的权利;然而,反过来现在却出现了儿女干涉、阻止父母再婚的现象。
父母干涉、包办子女的婚姻是不对的。父母把子女视为私有财产或附属品,把子女的婚姻和财产、权力、家庭、社会地位联系起来,而不考虑爱情在子女婚姻中的地位,那是封建家长制的表现形式。现在,封建家长制被打倒了,父母无权干涉子女的婚姻了。那么,今天有的儿女干涉、阻止老年人再婚,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力?
现在要再婚的老年人,算起来应当是当年为争得婚姻自主而斗争的一代。当年,经过不懈斗争,他们的父母不干预他们的婚事了,争得了他们年轻时自身的婚姻自主权;怎么到了老年,他们的子女却要干预他们的婚事,他们经过斗争得来的这种权利,到老年又得而复失了呢?这社会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呢?你说,这是不是“怪圈”?
婚姻自主,应当是不分年轻人还是老年人,也不应当分是初婚还是再婚。做子女的在行使自己婚姻自主的权利时,觉得婚姻当事人理应“自己做主”,父母不能干涉,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父母就无权享受“结婚”的权利?为什么有的儿女就认为父母的“再婚”是“娶后妈”或“嫁后爹”,就设法干涉父母的婚姻呢?这真是“怪事”!
有人说,老年人再婚没有必要,是多此一举。你有吃有喝,有儿女孝敬、爱戴,不就得了吗?还不满足,还要找什么老伴?这话猛一听,似乎很有道理。既然人有吃有穿,有人爱戴,就不需要结婚了,那么现在的年轻人有吃有喝、有父母爱护,而且吃的穿的都很好,有父母百般爱护,为什么非要结婚不可呢?你说“老年人有吃、有喝、有人孝敬还找什么老伴”,这是不是“怪论”?
做儿女的不要忘记,当初你们结不了婚,做父母的有多着急!甚至扯下老脸四处求人,托人给儿女介绍朋友。为了把儿女的婚事办得体面一些,父母是省吃俭用,“一分钱掰开花”。儿女结婚没房子,父母宁可挤在小屋里,也要把大一点的房子让给儿女。怎么一到年老的父母要再婚,儿女就舍不得做出一点奉献或牺牲呢?
都说中国人最孝敬父母。做儿女的要把孝敬父母真正落到“实处”,既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也要满足老人的精神需要。理解、支持有再婚要求的老人吧,免得老人百年之后,作儿女的再忍受“负疚”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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