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花甲之年学习对其来说很陌生的舞蹈,并累计捐献数万元用于普及群众舞蹈的经费。她说:“我不亏,我给了别人快乐,自己也得到了快乐,非常满足。”她的名字叫苏凝,是北京市崇文区光明楼的一位76岁的老人。
1984年,苏凝正式离休,街道办事处找到她,希望她去学舞蹈,为社区的群众文化做点事。苏凝犯了难:自己一点舞蹈功底都没有,能做好吗?苏凝离休前曾是中学的语文教师并兼任班主任,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她,要想给人一杯水,必须自己有一桶水。于是,她毅然报名参加中央歌舞团办的一个培训班。报名参加者中基本上都是青春族,并且多是幼儿教师和空姐。负责的老师曾提出疑问:“有个学员年龄写错了,将26岁写成了62岁。”当他们得知的确是位老太太要报名学舞时,都惊讶万分。苏凝语惊四座:“人说老有所为,我就是要‘为一为’。”就这样,她被破格录取,所有的学员和老师都亲切地唤她“苏大姐”,说这样称呼是为了消除代沟。苏凝在这个培训班里坚持了2年多的正规学习,直到培训班解散为止。
“我不是学舞蹈出身,我也不具备舞蹈功底,我只是将学到的基本技法融入自编的群众舞蹈中,使之更为大众所接受。”最初,她在街道办事处的大院里教舞,后来人太多,便将队伍拉到龙潭湖公园,组建“晚晴乐文艺队”,参加者有数百人之多。自始至终,她都坚守着自己的一个诺言:决不向学员收取一分钱,所有的费用由她一个人全包了。她先后录制了数百盘磁带和录像带,先后用坏了3台录音机,为了增加学员的兴趣,还自费为大家购置腰鼓、扇子、锣、头巾等,每个月,她铁定要从自己和老伴的离休金中提200元作为文艺队的“公共基金”,而且除了必须的生活开支外,剩余部分也一并存入“公共基金账户”。
今年春节的龙潭庙会,崇文区举办秧歌表演赛,秧歌分拍手秧歌、京调秧歌、易拉罐秧歌、扇花秧歌等共8种,区内的8个街道办事处刚好各表演1种,苏大娘所在的办事处被分派表演拍打秧歌。苏凝率领学员苦练了2个月,可眼看日子就要到了,本来答应给解决服装的街道办事处,却由于筹不到经费,无奈之下只好通知学员穿毛衣上场。“这怎么行?表演舞蹈必须穿飘飘洒洒的单衣才好看,大家已练了这么久,怎么可以草草上场敷衍了事呢?”于是,苏大娘几乎跑遍了整个北京城,自己花费千余元,总算为25位表演者购齐了像模像样的表演服装。
苏凝大娘为他人做了那么多,自己却没有一分钱的回报,对此,苏大娘从未后悔。她说:“其实,我得到了很多,健康和快乐不是用钱能买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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