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9月1日,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投保旅行责任保险规定》正式生效。该规定对国内游客的赔偿限额由每人8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出入境游客的赔偿额由每人16万元提高到30万元,加上保险公司应支付的各种费用,对国内、出入境游客的最高赔偿限额分别达到19.5万元和39万元。
实行这一政策以后,不少游客出现了一种误解,认为是旅行社代游客上了保险,游客从此就可万事大吉了。其实,责任险只是旅行社为了规避风险给自己上的保险,也就是说,如果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而发生了对游客的伤害事件,如搭载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发生了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导游和领队在场的情况下游客发生摔伤等意外事故,旅行社需要给游客赔偿时,这笔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一切非旅行社原因发生的变故,比如客人突发疾病、自行活动发生意外时,旅行社都没有赔偿责任。所以游客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参团外出旅行时,一定要申请投保人身意外险,一般的旅行社都代办这种业务。
另外,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定一份合同。在合同中要列举出游览景点的数目、服务标准及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擅自改变诸如住宿酒店的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把旅行社的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以便回来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解决处理。有关旅游服务的质量问题,回来后应及时向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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