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疗法(Behaviortherapy)又称行为治疗,是基于现代行为科学的一种非常通用的新型心理治疗方法。行为疗法是运用心理学派根据实验得出的学习原理,是一种治疗心理疾患和障碍的技术,行为疗法把治疗的着眼点放在可观察的外在行为或可以具体描述的心理状态上。因此,行为疗法的代表人物沃尔普(John Wolpe)将其定义为:使用通过实验而确立的有关学习的原理和方法,克服不适应的行为习惯的过程。
行为疗法与其它心理疗法的区别在于:行为疗法是以心理学中有关学习过程的理论和实验所建立的证据为基础的。 与传统的心理治疗相比,它具有更高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可以进行客观的科学检验、演示和量化,即使重复试验也可得出同样可靠的结果,有一整套定型化的治疗形式,有坚实的理论根据和大量的实验证明。所以临床效果更为显著和稳定。 行为疗法理论认为,人的行为,不管是功能性的还是非功能性的、正常的或病态的,都经学习而获得,而且也能通过学习而更改、增加或消除。学习的原则就是受奖赏的、获得令人满意结果的行为,容易学会并且能维持下来;相反,受处罚的、获得令人不悦结果的行为,就不容易学会或很难维持下来。因此,掌握了操作这些奖赏或处罚的条件,就可控制行为的增减或改变其方向。
在此基础上,行为疗法提出了相应的以下两点基本假设:
第一,如同适应性行为一样,非适应行为也是习得,即个体是通过学习获得了不适应的行为。 但要注意,并非所有的行为变化都是学习得来的。
第二,个体可以通过学习获得所缺少的适应性行为。
行为疗法主要包括系统脱敏疗法、厌恶疗法、满灌或冲击疗法、阳性强化疗法、发泄疗法、逆转意图疗法、阴性强化疗法、模枋疗法、生物反馈疗法等。
上述各种行为疗法的共同特点是:
(1)治疗只能针对当前来访者有关的问题而进行,至于揭示问题的历史根源、自知力或领悟,通常人为是无关紧要 的;
(2)治疗以特殊的行为为目标,这种行为可以是外显的, 也可以是内在的。那些要改变的行为常被看作是心理症状的表现。
(3)治疗的技术通常都是从实验中发展而来,即是以实 验为基础的。
(4)对于每个求治者,施治者根据其问题和本人的有关情况,采用适当的行为治疗技术。
行为疗法的实施,首先应通过选择,明确认定想更改、除去或养成的行为,如社交恐怖、广场恐怖、焦虑症等,然后就其治疗目标的行为性质,选择一套可描述的事先拟定的治疗策略与方法进行治疗。行为治疗不关心所谓“潜意识”或 “内在精神的症结”,也不管病情发生的动态和因果关系,而是把着眼点放在当前可观察的非适应性行为上。行为疗法相信只要“行为”改变,所谓“态度”及“情感”也就会相应改变。与其他流派的治疗方法相比,行为疗法对治疗过程关心得较少,他们更关心设立特定的治疗目标。而特定的治疗目标又是施治者通过对求治者的行为的观察,对其行为进行功能分析后,帮助求治者制定的。因此治疗目标一经确定,新的以条件作用为前提的学习过程就可以开始进行了。
行为疗法从一开始就植根于实验的发现之中,它的理论基础主要来自于行为主义的学习原理;即经典性条件反射原理、操作性条件作用原理和模仿学习原理。其适应症主要为:
(1)首先是恐怖症,其次是强迫症和焦虑症等;
(2)职业性肌肉痉挛、抽动症、口吃、咬手指 (甲)、遗尿症、暴露发作等;
(3)肥胖症、神经性厌食、慢性便秘、烟酒及药物 成瘾等;
(4)阳萎、早泄、阴道痉挛与性乐缺乏、手淫等;
(5)恋物癖、窥阴癖、露阴癖、异装癖、同性恋等;
(6)考试综合症、学习障碍、电视迷综合症、电子游艺综合症、办公室心理压迫综合症等;
(7)高血压、心律不齐等心身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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