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心理结构,可看作道德意识、道德行为和品质的总和。心理学家把儿童性格的形成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龄前期,是性格受环境制约的阶段,儿童的行为往往直接受具体的生活条件的影响。
第二阶段相当于小学及初中年龄阶段。随年龄增长,社会生活实践的日益丰富,使不少行为方式经反复的训练和强化而获巩固,性格的塑造正趋向于完成阶段。此时若发现孩子有不良的行为方式需要加以纠正时,必须施以强有力的教育手段,才能收效。
第三阶段是高中年龄阶段。此时的行为主要受青少年自身内心的制约,性格基本上已定型,改变也就较为困难了。由此可见,从小培养良好的习惯,在性格形成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原则。此期儿童除了家庭教育外,同时接受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成人对他们不断提出的各种要求,使儿童心理活动和行为的自觉性、独立性和目的性均有所增长。他们不仅能根据成人的要求来调整自己的行为,而且也开始比较自觉地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一般说来,孩子大约在3岁左右开始了解“好”与“坏”的含义。这就是道德认识的萌芽。儿童的自我意识也渐发展,通过老师与父母对他们所作所为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过程中,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经常受到赞扬的行为是好的,应该保持;常挨批评的事是不好的,要尽快改正。所以,良好的行为方式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慢慢地形成的。
家庭环境既然是儿童性格形成的摇篮,父母在与子女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对孩子性格形成的潜移默化影响是极其深远的。他们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方式、生活作风及道德风貌等,都会在孩子心灵中留下深深的烙印。尤其是父母教育儿童的方式,更可直接影响孩子的性格类型。例如溺爱型的教育方式,会形成儿童任性、骄傲、自私、情绪不稳定的性格。棍棒型的教育方式,则使孩子变得盲从,缺乏自信与自尊或顽固、冷酷的不良性格。过于保护型的方式,则使孩子养成依赖、被动、缺乏独立能力、胆怯等性格。唯有既有民主又有一定权威的教育方式,才能把孩子培养成开朗、乐观、机灵、大胆、独立自主、善于社交及有创造能力等良好的性格。所以,以家庭的角度来说,为儿童创造一个和谐、民主、融洽和温馨的家庭环境,是培养儿童良好性情的前提。这种家庭气氛使儿童性格愉快、性格开朗,也有可能学会对人热情、关心他人及尊敬长辈等优良品性。
正由于儿童时期有明显的模仿特征与易受暗示性,这就对父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文化素质不高的家长,必须设法提高自身的修养,才能以身作则,使自己的言行,成为孩子学习的楷模。例如在公共汽车上,父母主动为老弱病残者让了坐,这行为的本身就无言地告诉了孩子应该如何关心、体贴他人。同样你想培养孩子勤奋好学的精神,必须自己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孩子通过耳濡目染,就会仿效父母的好学作风。有些家长对孩子要求很高,本身却不务正业,吃喝玩乐,孩子自然不会听你的。所以家长在儿童性格形成过程中,除了奉献一片真诚、慈祥、无微不至的爱心外,更要注意孩子的一言一行,教会孩子礼貌的待人接物的方式,培养他们人际交往的能力,鼓励儿童独立生活、独立思考及探索创造的能力。一旦发现儿童不良的行为、习惯,应采取严格一致的方式,进行制止及纠正。对孩子绝不能一味溺爱、娇宠,否则后患无穷,悔之晚矣!总之,儿童性格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父母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要尽量为儿童创造有利的生活环境,使孩子以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性格踏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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