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妇联权益部近期对南通监狱女子分监1477名女犯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回收的513份有效问卷中,有237个家庭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其中有125人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有93人长期受丈夫的殴打、虐待;有62人因家庭暴力问题犯故意杀人罪,制造了伤害、投毒、爆炸、纵火等危及社会安危的恶性案件多起;有41人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这一系列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显示出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家庭暴力已成女性犯罪的主因之一。
一位58岁的女犯称其忍受了丈夫38年的暴力侵扰。其他多位被访者也称只要有两天不被暴打,就算是过上好日子了。家庭暴力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令人发指。
26岁的施敏,1993年怀着身孕被拐卖到江苏,买她的“丈夫”为了防止她逃跑,想把她打残。她身上、腿上均伤痕累累,疤印触目,这都是她“丈夫”用刀划、用开水烫的结果。最后一次,“丈夫”打她时,竟然用辣椒面塞进她的阴道,甚至企图强奸她的女儿,施敏实在忍无可忍,愤而将丈夫掐死。
此次调查还显示,发生暴力的家庭,农村略高于城市,个人职业多为农民、工人和个体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39岁的王莉,自从25岁结婚后,就因生活琐事长期受到丈夫的暴力殴打和虐待,有病也不给治。娘家人劝其离婚,她却觉得离婚太丢脸,同时也舍不得孩子,虽然恨丈夫恨得咬牙切齿,却因丈夫的强悍,无力与之抗争。日积月累,她终于无法再忍受,竟转而把怨恨发泄到只有5岁的儿子身上:“我要让你断子绝孙!”为报复丈夫,她竟然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儿子。
在问卷中,50%的受虐女性曾迫切地希望离婚,但却没有如愿。有23.6%的受虐女性曾向娘家及亲朋好友或有关机构求助过,但,被求助者有15.61%采取不答理或虽然答理但却劝其不要伸张的态度。这种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终因施暴者有恃无恐而变本加厉,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
以上调查结果充分显示,女性犯罪与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家庭暴力已成为诱发女性刑事犯罪的重要诱因。为维护家庭的稳定,为减少女性犯罪,相关法律的出台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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