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988年国际头痛的分类标准,头痛的分类如下: (1)偏头痛。 (2)紧张性头痛。 (3)丛集性头痛和慢性发作性偏侧头痛。 (4)与结构性疾患无关的杂类头痛。 (5)与头颅外伤有关的头痛。 (6)与血管疾患有关的头痛。 (7)与非血管性颅内疾患有关的头痛。 (8)与某些物质或某些物质戒断有关的头痛。 (9)与非头部感染有关的头痛。 (10)与代谢性疾病有关的头痛。 (11)与头颅、颈部、眼、鼻、副鼻窦、牙齿、口腔或其他面部或头颅结构有关的头痛。 (12)颅神经痛、神经干痛或传入性痛。 (13)不能分类的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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