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康复保健中,如何正确给药,同疗效的高低及毒副反应的大小,都有密切关系。往往有一部分病员及家属,对服药时间及方法不能正确掌握,延误疾病治愈时间。如两次服药间隔时间不等,有时饭前服,有时饭后服,甚至遗漏,会使药物不能正常发挥药效。有些药则应根据不同作用要求采取不同的给药方法。随着时辰药理学的发展,发现机体的昼夜节律对药物作用或体内过程有很大影响,即相同剂量的药物,在不同时间服用,疗效和不良反应差别很大。古代的 “子午流注”具体反映了人体气血盛衰变化的规律。认为心脏功能午时(11~13时)最强,子时(23~1时)最弱;肾脏功能酉时(17~19时)最强,卯时(5~7时)最弱,符合脏器发生功能衰竭时间上的规律。现代生物学研究也充分说明,从单细胞生物、昆虫、两栖类、鸟类,直至高等动物,从单个细胞或细胞器,乃至组织器官及整个机体,从行为到整个生理生化功能免疫反应和细胞分裂繁殖等,无不呈现时间节律性变化。
按照上述理论,给药时间应与人体时间节律同步协调。即凡是采用扶正祛邪、助阳益气、温中散寒、行气和血、消肿散结等治法时,宜于早晨或上午服用,凭天时和人体阳气充盛之时,祛除病邪;凡需采用滋阴补血,收敛固涩,重镇安神,安惊熄风,清热解毒等治法时,宜于傍晚或午后服用。其次,给药时间应按疾病部位确定。《神农本草经》“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而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宜空腹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在夜 ”。即治疗上焦疾病,宜在饭后服药;下焦疾病,宜在饭前服药;病在四肢血脉者,宜早晨空腹服药;病在骨髓者,宜夜间食饱后服药。由于时辰不同,阴阳盛衰各异,病情轻重有别,皆可提示我们充分利用天时的条件,顺应人体的时间节律性,扶助人体正气,既可增强药物的治疗作用,又可减少毒副反应。
由于家庭康复病床的特殊性,随时可煎煮中药,尽可参考“子午流注择时服药法。”
附:脏腑昼夜节律表
脏腑功能最佳时间功能最弱时间胆子 23~1午 11~13肝丑 1~3未 13~15肺寅 3~5申 15~17大肠卯 5~7酉 17~19胃辰 7~9戌 19~21脾巳 9~11亥 21~23心午 11~13子 23~1小肠未 13~15丑 1~3膀胱申 15~17寅 3~5肾酉 17~19卯 5~7心包戌 19~21辰 7~9三焦亥 21~23巳 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