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精神病的起病原因众说纷纭,大致可归纳认以下几种:
(1)精神刺激:人的心理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个人与社会环境不相适应,就出现了精神刺激,精神刺激导致大脑功能紊乱,出现精神障碍。不管是令人愉快的良性刺激,还是使人痛苦的恶性刺激,超过一定的限度都会对人的心理有影响。但一般认为,引起人们的损失感、威胁感和不安全感的非良性刺激,容易致病。
(2)个性素质:在同样的环境中,承受同样的精神刺激,那些心理素质差、对精神刺激承耐受力低的人易发病。通常情况下,性格内向、心胸狭窄、过分自尊的人,不与人交往、孤僻懒散的人受挫折后容易出现精神异常。
(3)遗传因素:精神病中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家族中精神病的患病率比一般普通人群明显高,而且血缘关系愈近,发病机会越高。另外,精神发育迟滞、癫痫性精神障碍的遗传性在发病因素中也占相当的比例。
(4)躯体因素: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内分泌、代谢及营养障碍等均可导致精神障碍,但这类疾病随着躯体疾病的好转而缓解。脑萎缩属于不可逆的疾病,由此引起的精神障碍也不易缓解。
但应注意,精神障碍伴有的躯体因素,并不完全与精神症状直接相关,有的是由躯体因素直接引起的,有些可能躯体因素只作为一种诱因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