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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疗法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应及早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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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症状加重者:包括自我感觉及他人的观察,注意肌力、疼痛等感觉异常是否加重,步态、姿势及全身状况有无改变。

    (2)无明显诱因出现剧痛或疼痛突然加剧者,除因脊神经根受刺激者外,大多因肿瘤所致,应及时就诊。

    (3)突然步态不稳者:这表明可能由脊髓本身或脊髓血管受累所引起,应及早就医,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4)突然跌倒:如无特殊原因步行中突然跌倒,或双膝发软将要跌倒,或需扶墙站立者,表明可能有脊髓锥体束受累,需做进一步检查。

    (5)出现无法解释的症状或反应者:在自我疗法实施过程中,如又出现各种新的症状,或是对各种疗法呈现异常反应,如症状加重、过敏反应等,应及早就医。

    (6)症状毫无好转者:经3~4周后病虽未恶化,但又毫无好转或改善迹象者,应做进一步检查,看诊断是否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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