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路或后路摘除腰椎间盘的手术中,都可完成椎体间的融合术,但脊柱融合术会增加手术的复杂性,延长卧床恢复的时间。在腰椎间盘摘除术中,是否需要作脊柱融合呢?
对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病人,椎间盘长期的退行性变本身就会引起脊柱的不稳定,椎体间盘出现异常活动、小关节错位或出现急性炎症,从而引发腰痛的症状。另外,腰椎间盘摘除术中,小关节、棘突及椎板被不同程度地切除,椎间盘组织也被摘除,也可能造成脊柱不稳。因而,有人提出手术中应融合不稳定的腰椎节段,以提供最大的稳定性,消除因该椎间隙不稳定而造成的疼痛。
但是,腰痛的症状并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脊柱不稳,突出物压迫硬膜囊等原因也可能引起腰痛,解除压迫后腰痛会自然消失,对这类病人施行融合术是不必要的。还有许多因脊柱不稳而导致腰腿痛的患者,通过腰、腹肌的锻炼辅以腰围等保护措施,也可以缓解症状避免手术。可见,并不是所有腰椎间盘摘除术都须同时作脊柱的融合,而且,腰椎的椎体间融合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和并发症,如植骨可能脱出,可能形成假关节等。
那么,究竟哪些患者须作脊柱融合术呢?对于脊柱有明显异常活动或椎间盘摘除术后合并脊椎滑脱并有较重腰痛的病人,可行植骨融合术。对术中小关节切除较多或作全椎板切除者,由于会造成真正的脊柱不稳,也可在术中作上、下椎体的融合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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