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诊断依据为:
(1)大多发生于45~60岁的女性,尤以未婚或婚后未曾生育者多见。
(2)一侧乳房内出现一乳房肿块,初期一般无明显疼痛及其他伴随症状,肿块多位于外上象限,质硬,表面多不光滑。以后肿块逐渐增大,呈进行性。乳房可出现不适感或疼痛。肿块与皮肤及周围组织出现粘连而固定,皮肤出现“酒窝样”或“橘皮样”改变,乳头内缩或抬高。至后期肿瘤可出现溃破,呈菜花样,经久不愈。患侧上肢出现肿胀。
(3)可出现乳头血性或水样溢液。
(4)发生淋巴转移时患侧腋下、锁骨上等处触及肿大的淋巴结,淋巴结质硬、固定,有融合趋势;转移至内脏可出现该内脏转移癌的表现;发生骨转移常可出现身体固定部位的疼痛或病理性骨折。并可出现发热、乏力、消瘦等全身症状。
(5)乳腺钼靶X线摄片、B超等影像学检查及针吸细胞学检查,可有助于诊断。最终确立诊断需行活组织病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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