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Bradley指出活动过多是儿童期行为异常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1947年 Strauss认为儿童多动是由于脑损伤所造成的,因而命名为脑损伤综合征;到1949年,Gesell认为这种脑损伤很轻微,故主张命名为轻微脑损伤综合征;1966年Clements提出多动症患儿中多出现一些神经系统异常体征,如动作不协调,平衡、共济运动障碍等,故他认为多动症并非轻微脑损伤所致,而是轻微脑功能失调的结果,主张用轻微脑功能失调的名称;此后一些学者认为,并非所有患儿均有神经系统异常体征,但却都有以多动为主伴注意力涣散、性情冲动等一组综合征,故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手册第9版中将本病命名为儿童期多动综合征;一些美国学者认为,本病最突出而又最常见的症状是注意涣散,而活动过多居于第二位,故1980年,美国精神病协会在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3版中,将本病命名为注意缺陷障碍;1992年修改后出版的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手册第10版,仍保留了多动性障碍这一诊断名称,并新添了多动伴品行障碍这一诊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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