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热即是药物本身引起的发热。在临床上常与疾病所引起的发热相混淆而不易鉴别。特别是有些病人用药前已有发热,而用药后热度仍持续不退,于是就产生是由于原来疾病引起的发热未退?还是由于药物所引起的发热?而要鉴别这两种情况又非常重要。因为如发热为药物所引起,则应当立即停用此药。相反如发热为疾病本身所引起,则应当继续用药。因此对于药物热要提高警惕,及时鉴别诊断。
为便于作出鉴别诊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了解哪些药物可引起药物热。临床上较易引起药物热的药物有磺胺药、抗菌药、碘剂、砷剂、水杨酸类、苯妥英钠、巴比妥等。
(2)要了解用药后何时容易出现药物热。一般来说,药物热多在第二次用药后8~9天产生,但也可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
(3)药物热是人体对药物的过敏现象,除发热外,尚可伴有皮疹、淋巴结肿大、血管神经性水肿、周围血液嗜酸细胞增多等表现。但有时也可以发热为唯一的症状。
(4)在用药治疗过程中,已下降的热度再出现或更加升高,则应注意药物热的可能。
(5)停用原来药物或改用其他药物后热度下降,则药物热即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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