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基本是从处方药转变(筛选)来的,在部分药品的适应症中,有些可以为患者的小伤小病安全应用,即在“限适应症、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将其作为非处方药应用;而在消费者难以判断适应症时,则作为处方药使用,如解热镇痛药、平喘药、制酸药等药物中,均有这种情况。以制酸药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为例,作为处方药可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上消化道出血(一般疗程4-8周),作为非处方药,则只能用于胃酸过多、烧心等症状。即对症治疗,规定只能服用一周,如不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由上可知,既可作非处方药,又可作为处方药的药品,其适应症、剂量和疗程的差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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