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滴:1次500ml,每日1次,可连续用药4~5日或遵医嘱。
(2)对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有严重出血性疾患者忌用;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药液须澄清透明方可应用。开启后应一次用完,切勿中途停注或贮藏再用。
(4)在30℃以上贮存时易析出结晶,须经适当加温经溶解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