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或动脉内注射,临用前加生理盐水溶解成2mg/m1浓度。静脉滴注,加100ml~250ml生理盐水点滴。成人常用量为每疗程按体表面积50mg~70mg/m2,可1次给予,也可于第1日、8日等分给药,3周~4周后重复(腔内化疗可于2周~3周后重复)。联合化疗时一般可用单剂量的2/3。总剂量不宜超过700mg/m2,儿童用量约为成人量的1/3~1/2。腹腔内化疗,60mg~80mg/次,联合应用顺铂和氟尿嘧啶或丝裂霉素,特别是大容量腹腔内化疗可提高疗效。动脉内给药,60mg~80mg/次,也宜联合用药,特别是同用顺铂,1次/1月~3月。胸腔内或膀恍内给药,50mg~60mg/次,前者可与顺铂同用但胃肠道反应则明显增加,大多需于用药前静脉给予血清素受体抑制剂和地塞米松,以避免立时可能出现的恶心、呕吐。<BR> 用药须知在静脉滴注时应防止药物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组织损害和坏死。本品不能与肝素合并使用,以防产生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