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剂量为1 mg/kg,加入0.9%生理盐水50 mL中,由周围或中央静脉输入15分钟以上。本药首剂应在移植前24小时内给药,以后每隔14天给药1次,5次为一疗程。每次给药必须在预定给药时间的前后一天内进行。严重肾损害的病人不必进行剂量调整。 本药的最大承受剂量在病人中还没有确定,也没能在动物实验中获得。1.5 mg/kg的剂量用于骨髓移植受者,未发生任何相关的不良反应。在单剂量毒性研究中,125 mg/kg的剂量给老鼠静脉注射,未产生明显毒性。 本药不能直接注射,而应在静脉给药前用0.9%氯化钠溶液50mL稀释。当混合溶液时,不要摇荡,应轻轻翻转以防止起泡沫,因为药品不含有任何抗微生物防腐剂和制菌剂,所以必须小心保持本药配好溶液无菌。本药为一种无色液体,盛放于一次性瓶内,打开后,任何未使用的部分都应被丢弃。胃肠外药物制剂在给药前应肉眼检查是否有颗粒物质或变色,一旦灌注液准备好,应在4小时内进行静脉输入。如果需保存更长时间(最多24小时),则应保存在2-8℃环境中。其他药物或物质不应加在本药稀释液中或和本药稀释液同时从同一条静脉通路输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