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0°C,存放于干燥处。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服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因此,对皮肤感染来说,停药后2-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妊娠C类。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患者肝功能异常时不应用药,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坏的危险性。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肝硬化患者服药后的生物利用度降低。 如必要服药,建议监测伊曲康唑的血浆浓度并选用适宜的剂量。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药的生物利用度可能降低,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对本药过敏者。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 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对儿童的影响 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的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