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糖尿病、四肢周围血管疾患使用高浓度软膏应慎重。 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如疣周围)皮肤应用。 炎症和感染的皮损上勿使用。 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 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不宜作大面积应用,并应注意水杨酸盐的毒性表现如胃肠道不适、头昏、耳鸣和心理障碍。 水杨酸遇铁呈紫色,遇铜呈绿色。多种金属离子能促使水杨酸氧化为醌式结构的有色物质,故本品的配制及贮存时,禁与金属器皿接触。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大面积使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