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内服可产生头痛、头晕(50岁以下患者较老人为多)、口干、脱屑等副反应,控制剂量,或同时服用谷维素、维生素B1、B6等药物,可使头痛等反应减轻或消失。现制成酯类供内服用,以减轻毒副反应。 (2)可引起肝损害,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3)外用应避免使用于皮肤较薄的皱折部位,并注意浓度不宜过高(0.3%以下较为适宜),以免引起红斑、脱皮、灼热感及微痛等局部刺激。这些反应如果轻微,应坚持继续治疗。如反应严重,应即停药。 (4)不宜应用于急性皮炎、湿疹类疾病。 (5)在治疗严重类型的皮肤病时,可与其他药物如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