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①驱蛲虫:1片顿服,用药2周和4周后,各重复用药1次。②驱蛔虫 2片顿服。③驱鞭虫、钩虫或蛔虫、鞭虫、钩虫混合感染:一次1片,一日2次,连服3日。④4岁以下者用量减半。 <BR>
(1)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尿素氮增高。 (3)腹泻者因虫体与药物接触少,故治愈率低,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