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病例有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等不良反应,不需处理可自行消失。 (2)2岁以下小儿及孕妇禁用。 (3)急性病、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癫痫等患者以及授乳妇女不宜应用。有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慎用。 (4)少数病人眼药后可能在3~10日始出现驱虫效果。 (5)在治囊虫病过程中,部分患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头痛、发热、荨麻疹等反应,反应程度与囊虫数量、寄生部位及机体反应有关。重度感染患者必须住院治疗,进行脑脊液及眼底检查,并密切观察。必要时可酌情给予地塞米松,20%的甘露醇。对皮肌型囊虫病无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