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 最初应用本药者,宜从每12 hr服用10 mg-20 mg开始,视止痛效果调整剂量,以达到缓解疼痛目的。必须完整吞服、切勿嚼碎。正在服用弱阿片类药物或已服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可从每12 hr服用30 mg开始,必要时可增加到每12 hr 60 mg。若还需更高剂量时,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25%~50%。</P><P> 对身体虚弱或体重轻于标准的患者,初始剂量应适当减少。老人适当减量。患者如由服用本药改为其它缓释或控剂型吗啡制剂时,必须重新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