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可用静脉推注或静脉滴注方式给予患者,用药时需取卧位。</P><P> 静脉推注:每次25-50mg,加10%葡萄糖注射液20ml,于5-10分钟内缓慢推注,如降压效果不理想可于15分钟后重复一次,直至产生理想的降压效果。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一般推注后5分钟内出现最大作用,约维持6小时。</P><P> 静脉滴注:本品100mg加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0.9%)稀释至250ml,静脉滴注速度为1~4mg/分,直至取得较好的效果,然后停止滴注,有效剂量为50-200mg,但对嗜铬细胞瘤患者可能需300mg或以上,滴注过程中应监视血压和脉率变化。
2.应于卧位注药,注射毕静卧10-30分钟,以防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3.降压效果与用药量有关,用时注意剂量,并监测血压。
4、滴注时切勿过速,以防降压过快。
5.脑溢血,心动过缓及传导阻滞等患者不宜使用。支气管哮喘,肝病患者慎用。若单用本品疗效不理想或剂量较大出现不良反应者,可并用利尿剂或可乐定,以增强降压效果,并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