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不良反应较多,用药时应注意。常见的有:⑴心血管系统:偶见血压下降或上升、心动过速或过缓、胸闷、心电图改变(窦性心动过速或过缓、ST低下、T波低平、PQ延长、QT延长等)。⑵马林氏综合征:如出现无动性缄默、强烈固缩、心动过速、出汗、发热等,应停药。⑶肝脏:偶见ALT、AST、总胆固醇升高。⑷锥体外系症状:帕金森综合征、运动障碍(痉挛性斜颈、颜面颈部挛缩、角弓反张、眼球震颤等运动障碍)、静坐不能;长期用药罕见口周等不随意运动,停药后仍继续。⑸眼:偶见视力调节障碍。⑹过敏:偶见皮疹等,需停药。⑺血液:偶见贫血、白细胞增加或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增加或减少、血糖下降或升高等。⑻消化道:恶心、便秘、口渴、食欲不振,偶见呕吐、腹泻、食欲亢进等。⑼内分泌:月经异常、泌乳、乳房痛。⑽神经系统:睡眠障碍、焦虑不安、易激动、困倦、兴奋、躯体摇晃,偶见头痛、头重、感觉异常、错乱、冲动行为、性欲亢进、意识障碍等。⑾其它:有时倦怠、无力、起立时头晕,偶见鼻塞、出汗、耳鸣、发烧、浮肿、鼻血、血尿素氮升高、肌酸酐上升、尿蛋白、尿胆素原、尿糖假阳性或阳性。 (2)本品应禁用于昏迷病人、使用中枢抑制药者、帕金森氏病患者及丁酰苯类化合物过敏者。 (3)慎用于心血管疾病、低血压或出现一过性低血压患者;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或有此类病史者;肝功不良;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老年人或小儿。 (4)不宜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者不宜驾驶车或操作机器。 (5)可逆转肾上腺素的作用而致血压下降,故不宜合用。 (6)并用巴比妥类或饮酒时,作用可相互增强,故不宜饮酒,合用巴比妥类时应减量。 (7)据报道,用类似物如吩噻嗪类、丁酰苯类治疗,曾引起不明原因的突然死亡,需注意。 (8)有止吐作用,可使某些药物中毒、脑瘤、肠梗阻等引起的呕吐被掩盖,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