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从小剂量开始,每日20~30mg(0.5~1mg/kg),逐步加量。如与其它抗癫痫药合用,则应减少本品剂量,每日应用5~15mg(0.1~0.3mg/kg)。<BR>
(2)如连续应用,其抗惊厥作用逐渐减弱,可采用“放假疗法”,如女性患者,在月经期发作时,可在月经来潮前2~3天开始用药,10天后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