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毒副作用较少,但长期大量连续使用后突然停药时,会出现戒断症状,故停药应逐渐减量。 (2)其它不良反应有头重、头痛、眩晕、焦躁感、口干、恶心、呕吐、便秘、呼吸抑制、肌无力等,偶见ALT升高、黄疸、步态失调等。 (3)禁用于闭角性青光眼、重症肌无力。原则上不用于肺源性心脏病、肺气肿、支气管哮喘及脑血管障碍等患者。年老体弱者、心脏病及肝肾功能不良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与吩噻嗪类、巴比妥类、MAOI同用或饮酒,均可增强本品作用。 (5)服药次晨可能有困倦、注意力及反射运动能力降低,应避免驾驶汽车与操作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