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C类,孕妇禁用。心绞痛、心肌梗死、甲状腺功能亢进、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老年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可产生耐药性,停药7~10日后耐受性可消失。舌下给药,由于吸收不定,不作推荐。吸入者唾液可呈粉红色。不应与肾上腺素同时使用,可以交替使用,可与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同时使用。 1. 心律失常并伴有心动过速;心血管疾患,包括心绞痛、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洋地黄中毒所致的心动过速慎用。 2. 遇有胸痛及心律失常应及早重视。 3. 交叉过敏,病人对其他肾上腺能激动药过敏者,对本品也常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