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药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在哮喘的缓解期,仍应按时服用本药以保证疗效。在急性发作期,通常仍应维持本药治疗。与吸入糖皮质激素和色甘酸类药(色甘酸二钠,柰多罗米纳)相同,本药不适用于解除哮喘急性发作时的支气管痉挛。有关本药治疗易变性哮喘或不稳定性哮喘的研究尚未报道。不宜用本药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的糖皮质激素。 在重度哮喘患者的治疗中,在考虑减少激素用量时应谨慎。在停用口服激素的重度哮喘病人中,极少数发生嗜酸细胞浸润,偶表现为以全身血管炎为临床特点的Churg-Strauss综合征。 但尚未发现本药与此综合征之间有因果关系。使用本药治疗期间,血清转氨酶有可能升高,通常表现短暂而无症状,但可能是肝毒性的早期表现。如有肝功能不全的症状或体征(如:恶心、呕吐、右上腹疼痛、疲倦、嗜睡、流感样症状、肝肿大、瘙痒及黄疸)出现,应该测定血清转氨酶,尤其是血清ALT,且随后对患者进行处理。是否中断本药治疗应在权衡肝功能损害和使用本药之间的利弊后,依个体情况决定。本药不被推荐用于肝硬化在内的肝功能损害病人。 动物试验证明扎鲁司特不影响生育能力,无致畸作用和对胎儿的毒性作用。然而,尚未研究妊娠妇女服用本药的安全性,故妊娠期持续用药应权衡利弊。仅在确实需要时才使用本药。 |